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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会发展简史之2009年
2018年11月12日 来源:基金会论坛

2月12日


福耀集团董事局主席曹德旺在福建证监局举行的福建辖区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希望捐出其家族所持有的部分福耀玻璃股权用于创建慈善基金会。事实上,2007年8月,曹德旺就第一次向福建省表达了捐股份设立基金会的想法,但由于当时的制度制约,该事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4月21日


民政部发出《关于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不得提供公益捐赠回扣有关问题的通知》,明文规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不得在接受的公益捐赠中提取回扣返还捐赠人或帮助筹集捐赠的个人或组织,对“善款提成是否合法”这一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4月26日


中国扶贫基金会以汶川大地震一周年为契机,发起全民公益行动项目“爱心包裹”活动,依托中国邮政网点在全国开通3.6万多个捐赠站,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只需要通过邮政网点捐购爱心包裹(统一的善品和捐赠标准)并选择捐助对象,就可以一对一地将自己的关爱送给需要帮助的人。

 

6月12日


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探索他律机制,增强社会公信力,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督巡视员,对其所有公益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凡受聘担任社会监督巡视员的热心人士,将对中国“红基会”实施的公益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巡视。7月2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在京宣布成立,由25位来自政府有关部门、监察、审计、法律、媒体、学界、捐赠人、非营利组织等有关方面的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组成,每届聘期为3年。此事件被视为中国公益慈善行业在社会监督机制上的重大创新,引起了社会公众、媒体舆论和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被评价为“中国公益组织在社会监督方面所迈出的具有实质意义的第一步”,并被国家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公益时报》联合评选为“2009年度十大公益新闻”。

 

7月2日至7月3日


首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参会的非公募基金会达110多家,还有10余家公募基金会和10余家境外基金会及国际组织。论坛展示了2004年以来中国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成果,公布了《2008年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报告》,并签署了《中国非公募基金会自律宣言》。其后,论坛每年举办一届,并于2016年改名为“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

 

8月12日


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和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三家发起的为期三天的“社会组织5·12行动论坛暨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在京举行。这次活动被称为中国“首次公益广交会”,是慈善资源优化调配的重要尝试,对于解决公益领域的信息不对称是一个大胆的探索。会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副教授邓国胜团队提出的有关地震捐款去向问题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9月1日


中国第一家以社区命名的基金会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在广东省民政厅登记注册成立。作为资助型基金会,该基金会以珠三角地区为重点,通过专业化的运作,支持扎根社区的公益组织,并协助捐款人有效管理慈善资金,开展战略性社会投资和公益传播。

 

10月20日


新华都实业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宣布以个人出资的形式成立“新华都慈善基金会”,资金形式全部为陈发树个人所持有的流通股股票,价值达83亿元人民币。此事在年初“曹德旺股捐”事件后再次引起“股捐”大讨论。同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就企业以持有的股权(含企业产权、公司股份,下同)进行公益性捐赠有关财务问题予以规范;其中,值得关注的一点就是把企业的捐赠范围扩大到“股权”,让“股捐”有法可依。

 

10月25日至11月5日


中国非公募基金会代表团赴美考察。考察团回国后达成共识,决定推动中国基金会中心的成立。

 

11月11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两个通知没有明确就基金会营利性收入企业所得税免税问题作出规定,限缩了非营利性收入免税范围,对于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做出了不合理的规定,引起强烈关注。12月22日,南都公益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九家基金会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两个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希望与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直接对话。

 

12月29日


云南省政府下发《云南省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暂行规定》,次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被认为是中国专门针对国际NGO的首个管理条例,并被某些观察员认为是在全国范围内管理国际NGO的法律的模板。


本文来源: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联合中国灵山公益慈善促进会策划的“中国基金会发展简史(194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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