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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自伟:宗教在慈善行业如何发展
2011年11月29日 作者:焦自伟

焦自伟,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司副司长


尊敬的学诚大和尚,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本人非常荣幸参与这样一个盛会,宗教事务局对于这次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的召开非常重视,原因是结个善缘,这次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轮值主席是北京仁爱慈善基金会,蒋坚永局长亲自出席了大会开幕式并致辞,我今天到这里来向大家学习,聆听大家的教义,我代表宗教教育部门对第三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致以衷心的祝贺!

    

在座的高僧大德,公益慈善界资深的专家、实践者很多,我主要是来学习的,但是作为宗教工作的一个主管部门,简单给大家介绍一点情况,供大家参考。

    

首先介绍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在慈善领域,宗教可以做慈善,而且也应该做慈善,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向大家介绍党和政府的态度非常明确,中央首长、党的文件、国家的文件都明确支持宗教界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其中我们在十六大的时候,六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宗教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后来十七大的时候进一步生发为鼓励宗教发挥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前不久,中央发的加强促进社会管理的文件里面进一步提到促进宗教界和宗教界人士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不久前刚刚举行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议里面明确指出,要鼓励宗教界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是这几年党的宗教工作一条主线,而在宗教界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领域里面,首当其冲的就是公益慈善事业,因此早在2007年,新一届中央第二次政治局第一次学习的时候,锦涛总书记明确讲要鼓励有条件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得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我们宗教部门这些年一直试图为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事业创造好的环境,当然我们的工作做得很不够,继续提升的空间很大,我们正在继续努力,眼前正在和有关部门协商,争取早日出台一个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文件。党和政府是非常鼓励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

   

第二,慈善也需要宗教界的参与。过去我也曾经从事过和民政相关的工作,我知道,这几年我们每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面都要写鼓励社会公益慈善业的发展,这个方针很明确,而宗教历来就被视为慈善之母,无论是古今中外,最早搞慈善,或者说慈善影响最大的往往都和宗教有关系,我们在新的时代,要鼓励整个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当然也离不开宗教界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第三个方面,宗教本身也需要慈善,可以说,公益慈善事业是每个真正的宗教界人士或者信教群众提升自己的宗教素养和造诣一个必须的途径,或者说是一个内在的诉求,因为无论是我们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在这其中,慈悲意识、济世利民、为上帝传播爱,为真主传播爱都是基本的教义,如果说一个宗教组织、或者说一个宗教信众,他内心启发不出来对别人的爱以及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性的话,他本身的宗教造诣肯定会遇到障碍,所以我个人认为,从事慈善本身是宗教界一个内在的诉求。

    

总之,上述三点,政府支持,慈善需要宗教,宗教需要慈善,我认为在现在这个时代,宗教可以干慈善,而且应该干慈善,所以说非常的赞叹今天这么多公益慈善界的人士在这里讨论宗教与慈善问题。[m1] 

    

第二个方面,从我们宗教工作部门来说,我们希望宗教界的公益慈善能够做出自己的特点,如果仅仅简单做公益慈善的话,我们现在社会爱心人士很多,献爱心的企业家、我们公民个人,特别是自5.12汶川地震以来,整个中国慈善热情都被激发出来,都有很多,我想,我们宗教界要从事公益慈善的话,不是和别人进行同质竞争,而是进行互相补充,干出自己的特点,这个特点可能在哪些方面?我想诸位专家、宗教界的高僧大德们肯定有更加深入透彻的见解,我只是一点粗浅的想法。

    

从这些年我们宗教的发展来看,包括看古今中外的情况,宗教不仅是一个钱的事情,也不仅是行为的事情,更重要是一个精神上的事情,宗教是需要精神的,需要道德的,需要文化的,当然如果只有精神道德文化,没有一些可持续保障的机制,可能也做不下去,反之,如果没有精神道德文化的话,宗教慈善本身也很难持续,而这个领域恰恰是宗教界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展示自己独特特点一个很好的平台。

    

具体来讲,我以前听北京仁爱慈善基金会的秘书长林启泰先生介绍过他们的培训理念,当时我很震撼,他说,一个志愿者要参与到我们这个基金会来,进行培训,最关键的第一个培训就是要转变观念,什么观念呢?就是学诚大和尚给大家教导的,我们不是做救济工作,没有什么人需要我们去救济,我们是去给自己积累福报。也就是说,要感恩被助的人以自己的苦难给我们这些人提供了一个启发自己的爱心、增长自己福德的这么一个平台,当时我听了,我很震撼,因为那时候我正在做和慈善相关的工作,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包括我自己,有时候做一点点微不足道善行的时候,就总是希望能够得到受助者的感恩,得到受助者的尊敬,如果万一没得到的话,内心很苦恼,产生各种问题,而他的理念正好对峙了这个问题,因为大家干慈善是为了自己好,不仅仅是为了受助者好。

    

当然这可能是佛教的理念,在我们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里面一定有类似的共通的理念,大家不仅为对方做慈善,同时为了自己,因此这样知恩、感恩、报恩的心情,就可以有助于我们慈善长久持续做下去,我想,宗教界做慈善的特点和独到之处很多。我眼前就想到这一点,跟大家报告一下。

    

今天我就报告这两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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