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6 月,我与另外 9 名伙伴获邀赴德国和比利时参加了德国墨卡托基金会组织为期十天的中国基金会秘书长访问活动,该次访问的主题为“国家与社会——中国未来发展的伙伴”(State and Society–Partners for the Future in China)。
在本次访欧过程中,我们拜访了德国斯图加特、柏林、埃森以及比利时布鲁塞尔四地十余家各种类型的基金会,包括企业基金会、社区基金会、智库型基金会、联合劝募型基金会等。在此,我将自己看到的情况做一些归类和记录。
一、德国基金会发展简介
(一)历史起源
德国有些基金会已有接近千年历史。例如,希尔德海姆的约翰尼斯基金会成立于 1161 年;吕贝克的圣约翰尼斯-圣女修道院成立于 1177 年;明斯特的玛格达伦院成立于 1184 年。总体而言,联邦基金总会记录了 5 家基金会,自称其成立年代可追溯到 12 世纪。此外,源自 13 世纪的基金会有 23 家,源自 14 世纪的有 35 家。 中世纪,成立基金会的主要是上层政界人物、教会首脑以及财产颇丰的私人,主要遵从基督教“爱邻人”的信条,乐善好施。13世纪,基金会事务正式
成为教会法的组成部分,之后逐渐出现与教会基金会相区别的世俗基金会。
(二)定义及类别
在德国,“基金会”(Stiftung)不是一个法律名词,而是对所有具备公益性质的各类组织的统称,在德语中意思是捐献自己的财产(个人理解类似于国内我们口头说的“公益机构”),有不同的组织形式和类型。截至 2019 年 6月,德国共有基金会 23,940 个,总价值为 680 亿欧元。主要依据民法或者公法在法院登记。
公法基金会通常由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根据专门的法律,为了具体的社会公共利益出资举办,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每年通过财政预算,为基金会提供资金保障,支持基金会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管理。其中,公法基金会约占基金会总量的 5%,其成立资金来自于国家财政而且要通过立法程序来批准其成立,如欧洲被害犹太人纪念碑基金会、普鲁士文化遗产基金会、政党基金会和教会基金会等。
民法基金会是最为典型、最为主要,也是绝大多数基金会的形式。按照《德国民法典》和各联邦州自行制定的基金会法(财团法)的相关规定,以具体的公益目的为宗旨,由个人或企业出资设立,原始资金不少于 5 万欧元,一般由各州的内政部或司法部归口负责,在属地政府部门登记,向财税部门申报公益免税,接受其监管。截至 2018 年底,依据民法登记的基金会有 22,743个,占基金会总数的 95%。
根据基金会的性质,又分为以下几类:
1.政党基金会
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预算,尽管与政府机构联系紧密,但法律地位独立于政党,实际上属于公法基金会的一种。 政党基金会在国家政治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作用,为各个政党提供政治教育任务、培养专业人才以及开展国际合作。 德国近代政治文化、体制发展历史经验和教训——二战后,德国通过对民主政治曲折历史和惨痛教训反思,认为民主政治教育和广泛政治参与在现代国家建立过程中的重要性。
主要有以下 6 个政党基金会:
阿登纳基金会--基督教民主联盟
艾伯特基金会--社会民主党
瑙曼基金会--自由民主党
赛德尔基金会--基督教社会联盟
伯尔基金会--联盟绿党 卢森堡基金会--左翼党
案例:费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 费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成立于 1925 年,德国历史最悠久的政治基金会,德国社会民主党领袖费里德里希·艾伯特的政治遗产,目标:
• 秉承民主和多元化的精神,促进各界认知的政治社会教育;
• 提供奖学金,年轻人摆脱对家庭依赖,获得高等教育机会;
• 促进国际理解与合作。
2.教会基金会
德国共有 2500 个教会基金会,分为两类。
a.教堂基金会(多为公法基金会)由教会组织按教会法创办,负责管理教堂财产,支付主教和神职人员薪酬,为教会事务提供服务,还承担其他如学校教育、医疗康复等社会责任。收入来自信教人员缴纳的宗教税和社会捐赠。
b.捐赠人以教会名义设立,归教会管理的基金会,属民法基金会。
3.家族基金会
主要服务于特定受益家族的福祉,受益者与捐赠人之间为亲属家族关系,追求私人利益,而非公益,故不享受税收优惠。大多为民法性质基金会,大约有 1000余家。
4.多元模式的基金会
包括基金会协会、基金会责任有限公司、基金会股份公司、公益性公司等。这些形式的基金会更为灵活,比如能更简单地更改章程,解散基金会等。
5.信托基金会
由个人或企业出资,用于明确的公益目的,或不规定具体用途,依据协议委托专门信托机构、教会、储蓄银行等机构组织进行管理,其资金规模可大可小,一般为 5000 欧元以上,其组织形式可以是大学、教会服务机构等。
案例:本次活动的主办方墨卡 托基金会
墨卡托基金会成立于 1996 年,资金来源于施密特家族,总部在德国鲁尔地区的埃森市,主要 关注欧洲、 国际 融合、气候 和 文化教育等 领域。施密特家族三代以来主要在鲁尔地区经营贸易起家,是麦德龙集团的三大股东之一。基金会以杜伊斯堡著名地图制图学家、宇宙学家格哈德 · 墨卡托( Gerhard Mercator ) 命名。 “ 墨卡托 ” 这个名字是全球性思维、科学精确性和创业精神的代名词,而墨卡托的事迹更是向世人展示了跨越文化、跨越宗教的宽容的重要性 —— 因此墨卡托基金会一直遵循并捍卫着这一价值观。
自从 1996 年成立以 后,墨卡托基金会的资本金已 经达到了 6.4 亿欧元 , 2017 年的统计数字显示,该年度共资助和实施了 116 个项目,资助总额 为 7700万欧元,员工总人数 114 人(女性占 66.6% )。
(三)税收优惠
德国基金会都要进行税务登记,有纳税义务,包括法人税、所得税和增值税。基金会被认定为公益性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免交法人税、所得税,增值税根据实际情况,可降至按 7%征收。
是否属于公益性,由财税局依据四个方面进行确认:
1.章程明确规定的宗旨具有公益性,符合基金会法关于公共目的的要求;
2.受益对象具有非特定性和一定广泛性;
3.理事薪酬相对合理,行政费用不应过高;
4.增值中大部分资金要及时用于公益目的支出,一般应在两年内用完。
(四)组织架构
德国基金会一般由监事会、理事会和各专业职能部门组成。
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监事会(类似于我们的理事会)。由著名的政、商、学界和业内知名人士组成,多为不拿年薪的荣誉工作者,负责基金会发展计划、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理事会提交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理事会一般由 3 名成员组成,通常为专职人员,分别负责基金会的对内、对外事务及财务管理(类似我们的秘书长,也类似西方的 CEO、COO、CFO)。
专业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为雇员,享受行业工资水平待遇。此外,还有大批志愿工作者从事具体服务工作。
二、启示
抛开体制、法律等方面的差异,谈一些自己本次交流的感触与启示。
(一)公益领域的选择
德国统一 30 年以来,越来越富裕,社会福利越来越好。公益领域主要集中在科技、文化、环保与气候等方面。当然,还有近年比较突出的移民与融合问题。
反观国内,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仍是发展以及收入再分配问题。所以国内大部分基金会集中关注消除贫困及与其相关的教育、医疗、养老等资源不均衡领域。当然,这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有关。
关注科技、艺术等领域的基金会虽然在这两年逐渐增加,也出现了像我所供职的用友基金会这种根据发起人公司发展历程选择相关领域,关注商业文化遗产整理与保护的“冷门”基金会,但整体上数量还不够。引导发起人根据社会问题、公司业务、个人兴趣等多要素综合选择公益领域与方向并专业化发展而不是扎堆在几个资源集中的领域上重复投入,这将是未来一项重要的工作。
(二)登记注册
德国基金会注册采取的是信任制框架下,实行备案制。德国基金会的登记注册程序比较简单,只有涉及未成年人教育的基金会需前置审批,其余都直接向司法部门注册登记。原始资金一般民法基金会为 5 万欧元,信托基金会可低至 5000 欧元。
发起人明确基金会目的和宗旨,符合州政府列出公益领域之一的(各州略有不同,一般是列出 20 余个领域),即可在州及大区政府的司法部门负责基金会的登记注册。需要强调的是,这一目的和宗旨在未来不得大幅度改变。
年底,向税务部门提交报告。税务部门依法对基金会目的和章程与实际行动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对违规操作者可做不予税收优惠或终止机构续存等处理。
德国倡导结社自由,登记与否并不是社会组织合法性的前提。对那些未经登记的基金会,只要能证明其开展业务是公益性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
国内的基金会采用批准制,对资金规模、业务类型、有无主管单位甚至是章程内容都有严格要求。在大力提倡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背景下,部分地区对扶贫、教育领域为宗旨的基金会放开了必须有主管单位的要求。
对照德国的情况,我们鼓励发展的步子能否再大一些,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比如在社会组织发展活跃、市场规范、监督成熟的地区,对于不涉及关键领域的基金会开展登记备案,便捷注册手续,有利于促进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到这个领域。
(三)政府职能转移
德国各级政府每年都有许多资金资助非营利组织用于开展社会福利、公共服务项目,形成了德国“国事民办”“公事私办”的特色。与德国相比,我国在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方面还有很大空间,建议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改革,在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过程中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将该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情交给市场决定,适合社会组织承接的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我们此行在埃森拜访的关税同盟基金会,也是具体案例之一。
鲁尔工业区曾是世界上最大的、最现代化的煤矿工业区,随着煤矿产业的衰退,该地区经济衰退。同时,环境污染及其他社会问题凸显,政府不得不开始整顿。如何对待和处理大量废弃的工矿、旧厂房和庞大的工业空置建筑与设施,清除还是重新利用开发?当地政府没有拆除占地广阔的厂房和煤矿设备,而是全部买下,用完整保留并赋予新生的方式对历史表达了最崇高的敬意。
在长达 1 35 年 的 历 史 中 ,煤 矿 从 这 里 源 源 不 断 地 开 采 和 加 工 出 来 。直 到 19 9 6 年才最终停产。停 产 后 仅 两 年 ,即 1 998 年关税同盟基金会 ( Stiftung Zollverein) 成立,致力于对这一工业建筑群重新利用并加以保护。
他们的成果显而易见: 2010 年,关税同盟煤矿工业区 (Zeche Zollverein) 成为欧洲文化之都 - 北莱茵 - 威斯特法 伦州 (Nordrhein - Westfalen) 埃森市 (Essen) 的文化和艺术中心。
同时也是展现采矿历史和工业建筑发展历程的一座鲜活的博物馆。徜徉在保留原始风貌的关税同盟纪念小道上,昔日的筛煤车间、煤仓和洗矿场、巨大的机器 和 传 送 带 以 及 如 林 的 炼 焦 炉 和 六 根 巍 峨 的 大 烟 囱 令 人 眼 花 缭 乱 ,令 人 回 想 起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现代化进程、重工业蓬勃发展的盛况和 “ 黑色金子 ” 煤炭源源不断的加工场景。 各式各样的模型、精彩纷呈的影片和高端现今的展示设备极大丰富了游览内容。 令人无法抗拒的并非只有矿区本身的设计;坐落在矿区的红点设计博物馆 (Red Dot Design Museum) 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当代设计展也成为了这项世界遗产的一部分。每年都会有出类拔萃的设计理念在这里荣获红点奖 (Red Dot Award) 殊荣,载誉而归。
(四)公共参与精神
公众参与,通常又称为公共参与、公民参与,就是公民参与、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活动。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的基础,社会管理幅度的拓展有赖于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能激发社会活力,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因此,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越来越成为中国的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
1988 年,由历史学家艾伯哈特·扬克尔和出版家莉亚·罗什发起了一项公民参与的运动,旨在建立一个铭记欧洲在二战中被纳粹屠杀的六百万犹太人的纪念碑。从收集街头签名开始,征集捐款,获得媒体、公众直到政治家的支持,1999年 6 月 25 日联邦议会通过专门法案成立公法基金会:欧洲被害犹太人纪念碑基金会。这是一个公众参与的代表事件。
欧洲被害犹太人纪念碑 ( Denkmal für die ermordeten Juden Europas) ,亦称为浩劫纪念碑。它位于柏林,由 彼得·艾森曼 及布罗·哈普达设计,纪念浩劫中 受 害 的 犹 太 人 。它 占 地 19,000 平方米 (4.7 英亩 ) ,安 放 了 2711 块混凝土板,
在一个斜坡上以网格图形排列。混凝土板长 2.38 米,宽 0.95 米,高度从 0 .2 米到 4.8 米不等。纪念碑于 2003 年 4 月 1 日动工兴建,在 2004 年 12 月 15 日完成。在 2005 年 5 月 10 日开幕。同年 5 月 12 日,开始对外开放。
但是,毋庸讳言,公众参与在中国目前还处于初始阶段,是一种非制度化的参与。一方面是政府对公众参与的信心与动力不足,另一方面是公众参与意识和能力的比较缺失。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在内容上和形式上,既没有主观意识要求,也没有客观制度保障,更没有有效的技术和方法。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都存在严重不足,公众参与面临重重困境。
但是仅凭参与的热情是不够的,更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也就是发现社会问题的能力:哪些是问题的表现,哪些是问题的根源;除此之外,更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理性行动的能力。也就是个人、组织、政府、社会的合作能力。这也是未来中国社会基金会的发展预期和基本要求。
(五)基金会持股企业
博世集团是罗伯特·博世先生创建的技术及服务供应商。在汽车技术、工业技术、消费品和建筑智能化技术领域世界领先。博世集团全球约 30 万名员工,旗下有分布于 50 个国家的 300 多家分公司和区域性公司。
1942 年 3 月 12 日,罗伯特·博世在斯图加特去世。1964 年,他的继任者根据他的遗愿,修订和实施这部章程并一直沿用至今,同年还成立了非盈利性的博世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969 年,博世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成为"罗伯特·博世基金会"。
根据罗伯特·博世先生遗愿,博世家族拥有博世集团 7%的股权及 7%投票权;博世工业信托公司拥有集团 0.01%的股权和 93%的投票权;博世集团员工及管理团队拥有 1%的股权,无投票权;而博世基金会拥有博世集团 92%的股权,无投票权。
在斯图加特看到博世基金会的介绍,作为德国前六、世界五百强之一的企业,92%的的收益归于慈善事业,叹为观止。
国内第一代富人已初具规模,关于这代企业家如何规划企业、接班人和财富的话题越来越多被人提起。70 多年前,罗伯特·博世先生就已做好了规划:家族财富、公司运营团队与决策团队、社会慈善各自的分工、比例、收益及投票权都进行了制度安排。这为我们的企业家、慈善家们提供更多可参考的模板。
最后,再次感谢墨卡托基金会组织的本次访问活动,让我们系统地了解了欧洲社会及基金会的发展;感谢基金会发展论坛各位伙伴对本次行程精心的准备;感谢刘培峰教授作为本次参访团长给予我们专业的指导;感谢各位团友的互相照顾及同辈学习机会;感谢陶传进教授、黄浩明教授、艳妮秘书长的行前分享。但是由于行程较满,每家机构交流时间有限,难免有些理解有误或者不准确的地方,欢迎同行批评指正。
编辑: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