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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上海社会组织自律公约》
2018年09月17日 来源:真爱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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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扬社会组织自治、提倡行业自律,9月13日下午,由上海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社团局指导,上海社会组织联合发起的《上海社会组织自律公约》在沪发布。发布会现场,首批53家来自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的社会组织代表签署了自律公约。上海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郑钢淼,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蒋蕊出席了本次会议。


指导单位、发起单位与承办单位


指导单位:上海市委统战部、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发起单位:上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上海飞扬华夏青年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承办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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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江雪理事长(左一)在公约发布会现场



社会组织”定义


本公约中社会组织,是指在上海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带企业单位)、 基金会等多种组织形态,也包括在民政部注册,主要活动领域在上海的社会组织,具有民间性、公益性或互益性、志愿性、非营利性等特征。



公约倡导的“上海六条”


自律公约共六条,分别对社会组织的使命、诚信、治理、互助、人才、目标等进行了倡导和规范。


使命为先


这是自律公约的引领性条款。

社会组织是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为使命的非营利性组织。社会组织应以使命为立足,发现特定的社会问题并自愿参与解决社会问题,根据社会需求制定明确的使命,根据主管机关和登记机关确认的社会组织章程中确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以使命为先,即是以需要满足的社会需求为先,能确保社会组织以正确的行动引领实现目标。

社会组织的管理者与员工把自已理解成为社会需求和社会服务的提供者,需依据自己最佳认知与良知履行机构宗旨,且以正确恰当的行为实现使命并忠实于组织的章程与捐赠者和资助人的意愿。


 诚信为本


这是自律公约的根本性条款。

社会组织的核心是“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立公信、以公信筹集社会资源”,共同完成使命目标,满足社会需求。公信力的形成首先必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办事是任何机构和个人在当今法治社会的立足根本,通过积极履行披露义务,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则是社会组织形成公信力的基石。


 优化治理


这是自律公约的基础性条款。

社会组织应构建以章程为核心,合理的治理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以此保障机构做出正确的、符合组织使命愿景的决策。


社会组织应重点完善组织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内部议事规则,依据章程建立健全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监督和检查机制的有效运行,促进组织持续改进,有利于机构可持续发展,以更加高效、更加专业的方式实现社会组织的社会价值。


 协同发展


这是自律公约的互助性条款。

上海市社会组织共一万五千家,组织的形式不仅类型多样(基金会、民非、社团),同类型组织之间规模差异亦较大。尽管每家组织的个体目标存在差异,但社会组织专注于解决社会问题的整体目标是一致的。


且各类社会组织具备不同的优势,协同发展有助于各组织在自己专长的领域发挥作用的同时,发挥组织间的互补优势,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目标导向,共谋发展,逐步形成有序竞争的生态体系。


此外,社会组织应当在有序竞争的理念中,尊重其他社会组织,以开放的心态互通资源,以平等互助的方式寻求“社社合作”、“社企合作”、“政社合作”,形成公益生态产业链、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为社会组织发展管造良好氛围


 人才培养


这是自律公约的保障性条款。

人才是各行业发展的基石,社会组织构以非营利为目标,因此法律中对于社会组织管理费用以及人员工资均设置了限制。


由于社会组织运营的种种实际困难,从业人员的权益常得不到保障。社会组织的工作是一份专业性的工作,保障社会组织领域专业人才的基本权益,通过规范招募、科学管理、创新服务,培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社会组织人才提供专业发展的平台,是专业人员留存和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追求卓越


这是自律公约的目标性条款。

上海作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要面向全球,面向未来,在社会组织服务方面同样应该具有全球影响力。


以公正、包容、诚信、责任的上海价值取向和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上海城市精神为基础,通过脚踏实地的务实工作,对标国际一流的标准,引领全国发展,有序参与国际合作。以卓越的社会服务,走出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提升上海核心竞争力,为推动上海建设成为卓越的全球城市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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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苏启(居左)

上海市徐汇飞扬华夏青年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理事长徐历(居中)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赵小丹(居右)

 在公约发布会现场正式签署自律公约



特别鸣谢兴全基金对本次活动的全程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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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需要自律公约


随着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发展,社会力量越来越广泛地参与进社会公共事务监督体系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目前,上海拥有一万五千多家各类社会组织,他们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尚有一定的差距。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文件中强调了“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及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文件鼓励“探索建立各领域社会组织行业自律联盟,通过发布公益倡导、制定活动准则、实行声誉评价等形式,引领和规范行业内社会组织的行为”。


 公约特点 

上海社会组织自律公约以党的领导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同时,它充分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中如何在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稳妥的前提下,处理好社会组织本身与社会的关系、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与内部治理的关系以及与同行之间的关系。



 新机遇,新要求 

按照中央对上海的定位和要求,上海要加快构筑新时代上海发展的战略优势,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以更好服务全国发展大局,更好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这为上海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社会组织自身需求 

上海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既需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需要社会组织自身的合作共赢、自律图强。


鉴于此,在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和市社团局的支持下,由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承办,以及上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与上海市徐汇飞扬华夏青年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的联合发起下,上海市五十多家社会组织联合发起《上海社会组织自律公约》,以弘扬诚信为本、专业高效、友爱共益的理念,提升社会组织的责任感、行动力,以卓越的社会服务以求“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助益上海新时代的战略发展,提升上海的核心竞争力。


自律公约的诞生过程


“自律公约项目小组”组建 

上海市现有的社会组织形式不仅类型多样(基金会、民非、社团),且同类型组织之间规模差异亦较大。


为保证该公约能充分代表社会组织的心声,由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及上海市徐汇飞扬华夏青年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员工组成的“自律公约项目小组”在过去的三个月中,先后共筹备了五次研讨会,邀请到近100家社会组织代表及近20位京沪专家就公约一事进行研讨。


 成立专家组 

与此同时,受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的委托,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组建了由杨雄所长主持的专家团队,负责自律公约的论证与起草工作。


研究团队中既有院校的专家学者,也有社会组织、实务部门的实务工作家。旨在提高社会组织服务品质,让上海更具人文关怀,让城市更有温度。


专家组成立近三个月来,在真爱梦想的协调组织下,在统战部、民政局与社团局的支持下,密集开展了各项论证、调研与起草工作:


01


广泛收集了有关社会组织自律的文献与资料,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尤其是一些专家还介绍了北京、深圳等地及日本相关立法的经验教训;


02


虚心听取了若干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在第一、二轮的研讨中,有约100家社会组织参与,讨论热烈、盛况空前,而且建立了微信工作群作为互动平台;

在第三轮的深度研讨中,有约26人次参加,包括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社会工作处处长王罗清、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服务处处长赵宇、上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胡光、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等积极参与,就初步拟定的公约草稿进行热烈讨论。


03


认真进行了专家研讨与交流,对自律公约制定的程序、目的、意义,自律公约自身的内容、结构、表述,自律公约实施的方式、保障及若干技术性问题进行了讨论。


除了面对面交流,还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持续沟通;四是仔细拟订了自律公约草稿,在不断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若干个版本,目前呈现给大家的是第五个版本。


自律公约已于今年9月13日在上海公益伙伴日活动中现场发布,完成联合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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