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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晓光:超慈善——中国慈善新时代的特征、由来及挑战!
2018年06月07日 作者:康晓光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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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晓光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院长

主要研究领域为“政治发展与政治稳定”、“国家与社会关系”、“儒家文化”、“非政府组织”


本文关注最近十年中国大陆慈善领域发生的“一簇新现象”,指出它们具有鲜明的“后现代气质”,并将其命名为“后现代慈善”。本文建立了慈善模式的通用描述与解释框架,并用它分析了从“前现代慈善”到“现代慈善”再到“后现代慈善”的演化历程及其形成机制。本文指出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是造就后现代慈善的主要力量。本文指出当今中国总体慈善形态为三种慈善模式的叠加,并将其命名为“超慈善”。在超慈善中,三种慈善模式并存,而且均处于发展之中,呈现出重叠发展,叠加创新的局面。后现代慈善在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在有力地改造原有的慈善模式。


一、新气象


最近十年来,在中国慈善领域中,“一簇新现象”爆发性地涌现。做慈善不再是专业慈善组织的“专利”,个人或几个朋友合伙发起和组织慈善活动蔚然成风(如多背一公斤、随手拍),做慈善的企业越来越多而且企业做的慈善也越来越精彩(如百胜餐饮集团的捐一元、腾讯的99公益日、阿里的淘宝公益宝贝计划),媒体主持的慈善项目也是轰轰烈烈(如新华社的公益广告大赛、《公益时报》的中国公益年会)。慈善内涵日益多元,不仅关注传统的社会问题(如扶贫济困、教育、环保),小众的需求也受到关注(如罕见病群体),高端的需求同样受到关注(如健身、朗诵、合唱、临终关怀、科普、非遗保护)。慈善的方法和工具越来越丰富(如众筹、线上募捐、捐步数、光盘行动,绿色出行、冰桶挑战、时间银行)。慈善组织形式也越来越丰富,非正式组织(如越野E族、夕阳再晨团队)、网络型组织(如公益筹款人联盟、河流守望者网络)、基于互联网的平台(如腾讯公益、易宝公益圈)、虚拟组织(如米公益)纷纷涌现。围绕慈善的合作无处不在,慈善领域内部的合作蓬勃发展,跨界合作日益深化。比跨界合作更深刻的是融合,慈善领域吸纳其它领域的要素,其它领域亦吸收慈善要素(如今日头条寻人公益项目)。


广泛而深入的跨界与融合带来了慈善的“弥散化”,慈善要素进入各个领域,慈善渗透个人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原有的各种界限被打破了,出现了一些难以辨识的行动和组织类型(如公益营销、社会企业、影响力投资),慈善活动与非慈善活动、慈善组织与非慈善组织的差别不再清晰可辨。慈善领域原有的清晰的宏观结构、运行机制、分工、等级、脉络、趋势也不再清晰可辨。大人物、大机构、大媒体、大资本的影响力下降了,崛起的新一代生力军主宰新兴的慈善。与新兴社会力量携手并进的是如日中天的“互联网+”,它介入一切,改变一切,足迹无处不在,影响至深至远。原来的主流、中心、权威、秩序、逻辑都受到无情地挑战。慈善治理体系也受到挑战,尤其是政府管理方式受到严重挑战,面对排山倒海、扑面而来的新现象晕头转向、手足无措。


这是偶然地、同时出现的一批新现象吗?抑或是宣告一个新时代的降生?


这些雨后春笋般喷涌而出的、令人目不暇给、眼花缭乱的新现象,不像是昙花一现的短期现象,也不像是出于偶然地聚在一起,相反,它们表现出鲜明的共性和趋势性,也许还预示了慈善的未来图景。


二、研究思路


要理解今日慈善的“聚变”,需要辽阔的视野,一方面,要超越慈善的范围,另一方面,要超越当下的局限。这意味着,不能就慈善论慈善,而要放宽视野,将慈善置于文明之中进行考察;不能就当下论当下,而要以历史的眼光考察慈善,将慈善置于人类文明历史之中。这正是本文的方法论。


2.1 跳出慈善看慈善


为了跳出慈善看慈善,需要建立一个与之相称的描述与解释慈善的框架。


慈善是什么?或者说,如何描述慈善?


所谓“描述慈善”也就是回答如下问题:做什么?谁来做?拿什么做?怎么做?如何治理?


慈善的本质是“利他”。与出于本能的利己不同,利他需要相应的价值观的支持。价值观决定了什么人的什么需求应该得到满足。这就决定了慈善活动的目的、内容和受益对象。慈善要由人来做。做慈善的人或组织就是慈善行动主体。它可以是个人、群体、非正式组织、正式组织、实体组织、虚拟组织。慈善需要资源,如各类利益相关者的信息、物资、专业技能、法律条件等等。在市场社会中,最重要的资源是钱,因为绝大多数慈善所需的资源都可以用钱买到。资源不会自动来到“行动主体”手中,需要“动员”。这就需要开发和运用有效的“资源动员方式”。


有了目标,有了行动主体,有了所需的资源,还要有解决问题的方案,还要有方案的有效实施。这就是所谓的慈善项目及其执行。正是通过实施项目,慈善行动主体将各类资源转变为提供给受助者的服务或产品。慈善是有组织的集体行动,也是受到管理的集体行动,包括慈善组织内部的管理、慈善部门内部的管理,也包括来自外部的政府和社会的管理。这一切统称为“治理”。


综上所述,慈善的“描述指标”包括:价值观、内容与受益对象;行动主体及其组织形式;资源及其动员方式;项目运作方式;治理。


什么塑造了慈善?或者说,如何解释慈善?


慈善的“历史”与慈善的“环境”塑造了当下的慈善。


慈善“镶嵌”在民族国家之中。民族国家构成了慈善的“环境”。全球化时代,还要把“国际局势”加入“环境”之中。


慈善文化是大文化的子系统。慈善文化深受大文化的影响,大文化格局决定了慈善文化格局。“文化格局”这一概念体现了文化的多源性及其融合。民族国家的文化格局决定了它的慈善文化格局。


技术对慈善的影响直接、广泛而又深远。前现代慈善、现代慈善、后现代慈善就是对应的技术体系的产物。经济结构对慈善的影响同样至深至广。产业结构通过影响就业结构塑造了社会结构,而社会结构直接影响慈善模式。第三次产业的发展,导致“白领”成为社会中坚力量,并成为今日慈善的“主力军”。


尽管慈善属于民间,但是它无法逃脱政治的影响。政府通过法律和政策影响慈善的治理结构和实际运行。在现代社会中,对于任何领域来说,绝对的自治都是不可能的。实际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对慈善的影响越来越大。现代政府在慈善领域的“介入”主要表现为,规定慈善组织的治理结构,规定慈善组织的运行规则,对慈善组织的运行实施监管,为慈善组织提供各种实际支持。当然,慈善组织也会积极主动地影响政治和法律。


全球化时代,各国处于密集互动之中,相互影响无处不在。慈善自然不能例外。一国的文化不仅仅由本土的要素构成,还包含外部的要素。政治和法律也处于紧密互动之中。慈善组织之间的跨国互动亦极为发达。


综上所述,慈善的影响因素或“解释变量”包括:文化;技术、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政治制度与法律体系;国际局势。


上述影响因素统称为“文明形态”。


2.2 跳出当下看当下


“比较”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认识方法。本文选择的比较的“基准点”或“参照系”是“现代慈善”。从“现代慈善”这个“基准点”或“参照系”出发,观察和理解“前现代慈善”和“后现代慈善”。这样的“比较”可以视为对慈善的一种“历史回顾”与“趋势展望”。


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排他性的、标志性的慈善模式,称之为“自有慈善模式”。“自有慈善模式”基本取决于“文明形态”。可以区分出前后相继的三种文明形态,即前现代、现代、后现代,相应地,存在三种自有慈善模式,即前现代慈善、现代慈善、后现代慈善。慈善的三种模式对应于文明的三种形态。


本文用“总体慈善形态”描述一个时代的慈善的全貌。每个时代都有特定的的总体慈善形态。总体慈善形态是历史的产物,是历代慈善实践累积的成果,由曾经存在过的自有慈善模式叠加而成。由此可见,“时间”是一种积极的“建设性力量”。这也就是“慈善的‘历史’……塑造了当下的慈善”的含义。


本文采用韦伯的“理想类型方法”描述总体慈善形态和自有慈善模式。关于韦伯的理想类型方法,周晓红有简明扼要的评述:(1)理想类型属于研究者的主观建构,它既源于现实社会,又不等同于现实社会。现实中的社会现象只能与之近似,不会与其完全一致。(2)理想类型尽管是一种主观建构 ,但并不是凭空虚构的,它以理论结构的形式体现着某个时代社会文化现象的内在逻辑和规则。韦伯指出,“这种理想的类型化的概念将有助于发展我们在研究中的推论技巧:它不是‘假设’,但能够为假设的建构提供指导;它不是现实的一种描述,但却欲图为这种描述提供一种明确的表达手段。”(3)理想类型在一定程度上是抽象的,但它并没有概括也不欲图概括现实事物的所有特征,它只是为了研究的目的侧重概括了事物的一组或某种特征。(4)理想类型就价值而言是中立的。韦伯指出,“我们所谓的理想类型……和价值判断没有任何关系,除了纯逻辑上的完善外,它与任何形式的完美毫不相干。”


三、从前现代慈善到现代慈善


3.1 前现代慈善


在本文中“前现代慈善”指农业文明中的慈善。


农业文明的主要经济部门是农业。传统农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土地(尤其是耕地),而且土地的人口承载量很低。所以,人口被束缚在土地上,主要聚落形态是小规模的村社。个人的活动空间非常狭小,不但地理空间非常狭小,社会空间也非常狭小,而且流动性很低,构成所谓“熟人社会”。知识与生产技术进步缓慢。社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大家庭、家族、宗族。借助大家庭和传统乡村社区为个体提供各种保障。


前现代慈善一般由地方精英主导。确定救济对象与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筹集资源,组织实施等等,均由地方头面人物主持。绝大多数的慈善活动是临时性的,局限于本乡本土,而且规模不大。从头到尾由同一个或一群人实施,没有明显的、稳定的专业分工,参与者也不是以慈善为职业的人,而是“业余的”、“兼职的”、不拿报酬的“志愿者”。也没有现代社会中常见的正式的、专门的“慈善组织”。助人者与受助者直接面对面,无需中介环节。传统道德构成慈善价值观,风俗、约定俗成的惯例、明文规定的乡规民约构成了慈善的行为规范。慈善属于社会自治领域,政府几乎不干预,也没有专门的法律进行调整。但是,问责是高效的,在熟人社会里,高度透明,没有秘密,一切丑行都会受到千夫所指,而且被世代传播。在慈善领域,家庭、家族、村社、宗教组织,发挥“主力军”作用,政府的作用不大,往往在发生大的天灾人祸的时候才会采取行动。


3.2 现代慈善


在本文中“现代慈善”指工商文明中的慈善。


占主流地位的“工商文明”就是“现代的”资本主义文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及由文艺复兴确立的人文化、世俗化、理性化,确立了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基础性特征。资本主义市场,加上以现代科学为基础的技术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制造业取代农业成为主导产业。以效率至上、科学管理为特征的福特制生产方式大行其道。工业化和城市化导致了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从农业流向工商业、从农村流向城市),彻底摧毁了以农业为基础的世代定居的乡土社会。城市取代农村成为主要的人口聚居场所,相应地,大规模的“匿名社会”取代了小规模的“熟人社会”。个体的独立性、自主性、流动性空前提高,个人主义价值观盛行,传统的大家庭解体,核心家庭成为主要的家庭形态。现代民族国家成为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政治组织形式。与此同时,分化出由政府、营利组织(企业)、非营利组织(慈善组织属于非营利组织)构成的三大部门。科层制成为覆盖一切领域的组织形式。个人一生中所需的各类保障,不再由家庭和社区提供,而由社会和政府来提供。


工商文明塑造了全新的慈善模式,即现代慈善模式。


亚当·斯密指出的经济组织原理——分工与专业化——也支配了慈善领域。社会分化出一类专业机构(慈善组织),其职能是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筹集资源、实施救助。“前现代慈善”中的“慈善家”的职能被分割了,“现代慈善”中的“慈善家”仅仅出钱、出物、出力,而不再参与发现问题、制定解决方案、筹集资源、组织实施等环节的工作。在现代慈善中,慈善组织是连接提供慈善资源的人与接受救助的人的“合法的”桥梁。它本身并不是“慈善家”,仅仅是“中介者”或“中转站”。


慈善组织采取的组织形式是科层制——有得到政府管理机关认可的法人身份,有正式的章程,有规范的组织结构,有专职工作人员。此类“正式慈善组织”主宰了现代慈善,至少被认为是现代慈善的“主力军”。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的慈善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不是业余的、兼职的、不计报酬的志愿者,而是以此为职业并靠这份工作养家糊口的“从业者”。他们本身不是“慈善家”,既不捐款、捐物,也不无偿贡献时间和技能,而是一般的“工薪劳动者”,靠在慈善组织就业谋取一份收入,以支撑自己和家庭的生活所需。


现代慈善也不再是临时性的、地方性的、小规模的集体行动,而是常规性的、持续性的、大范围的、大规模的集体行动。理性化——效率至上、科学管理——导致慈善组织追求规模化、持久性,其项目具有大规模、大范围、标准化、稳定、持久的特征。


政府深度介入慈善领域,法律发挥着不可或缺的调节作用。政府的主要管理工具,除了立法,还有注册管理、税收优惠、审计等等。这也是“大政府时代”,政府大踏步进入慈善领域,从摇篮到墓地,包揽个人的一切需求。一些过去由民间慈善解决的问题,由政府接管了,成为行政职能的组成部分。以往作为人道主义诉求的慈善内容,变为公民的权利和政府的职责,即由法律规定的、由政府负责兑现的公民权利。


在慈善领域中,价值观清晰、单纯而稳定;需求结构简单而稳定,同样供给结构简单而稳定;各类慈善组织分工明确,主次分明,呈现出清晰而稳定的地位结构;总体格局清晰、严整、井然有序,而且非常稳定;各种意义的“中心”广泛存在,而且清晰可辨。慈善领域便于观察、描述、解释、预测。


为了鼓励慈善捐赠,现代政府对捐赠给予税收优惠。为了防止有人将遗产继承、私人赠与等伪装成慈善捐赠以逃避纳税责任,政府及其法律将受益者必须是“不确定的多数”视为“慈善”的定义性特征。(这也是个人流动性剧增、聚落大规模化、个体匿名化的必然结果,也与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全球意识的普及密切相关。)这样一来,亲人之间、邻里之间、朋友之间、单位同事之间的互助就被排除在“现代慈善”之外了,而这恰恰是前现代慈善的主要类型。政府对前现代慈善,任其自生自灭,不承认,不鼓励,不反对,不纳入法律调节,也不给予经济鼓励(税收优惠),于是慈善的外延被大大缩小了。尽管受到现代慈善有意无意地压制、排斥,在现代社会里,前现代慈善依然存在,当然,不是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而是经过了适应性调整。


四、从现代慈善到后现代慈善


根据本文建立的解释框架,塑造慈善模式的因素或变量包括:文化;技术、经济与社会结构;政治制度与法律体系;国际局势。在本文的情境中,即最近十几年的中国大陆,变化最显著的变量是“技术”与“经济与社会结构”。所以,我们从“技术变化”和“经济与社会结构变化”入手,观察和解释慈善的变化尤其是后现代慈善的诞生。


4.1 社会变量的作用


要理解经济社会发展对慈善的深远影响首先要了解马斯洛需求理论。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和归属感、尊重、自我实现五类。他指出,在多种需要未获满足前,首先满足迫切需要;该需要满足后,更高的需要才显示出激励作用。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就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同一时期,一个人可能有几种需要,但每一时期总有一种需要占支配地位,对行为起决定作用。各层次的需要相互依赖和重叠,高层次的需要发展后,低层次的需要仍然存在,只是对行为影响的程度大大减小。马斯洛理论把个人需求和社会需求的当前关注重点与个人成长阶段和社会发展阶段关联起来——随着经济发展,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提升,教育发达,媒体发达,社会保障发达,人们的低级需求得到满足,高级需求涌现,社会归属感提高,社会责任感提升,爱人之心、利他之心亦随之高涨。马斯洛理论告诉我们,人类发展的过程就是低级需求不断满足的过程,就是需求层次不断提升的过程,就是利他精神逐步丰盈的过程,就是利他精神越来越有力地约束、征服利己之心的过程。


下面回到正题。


经过持续的高速发展,中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重心由制造业转变为服务业。相应地,从事服务业的“白领阶层”成为社会的主导阶层。他们主导需求结构,引领并塑造文化和生活方式的风尚、气质与演变方向。与此同时,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消费者掌握了市场主导权。这样一来,稳定的、均质化的消费需求被多变的、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所取代,随之而来的是,大规模生产式微,以满足个性化需求、大规模定制、弹性生产为标志的“后福特”生产模式兴起。此所谓“后工业社会”,亦称为“高技术社会”、“信息社会”、“富裕社会”、“发达社会”。


科技、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价值观、行为方式、生活方式、需求结构的深刻变化。由于白领阶层的基本需求(马斯洛所谓的低级需求)已经得到满足,于是高级需求被提上议事日程。又由于他们是主导阶层,所以在整体上马斯洛的高级需求被提上了社会议事日程。英格尔哈特所谓的“后物质主义文化”兴起,精神性追求上升。价值观个性化、多样化,主流道德、主流理论的主导性下降,道德相对主义盛行,相应地,社会的包容性提高。


白领崛起、富裕社会、高级需求上升,带来一系列深刻的后果。


首先,慈善需求发生了巨变。


从受助者的需求来看。在后工业社会中,人们的基本需求“基本上”得到了满足。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低级需求满足之后将追求更高的需求,所以后工业社会追求高级需求的满足。需求等级越高,需求就越是个性化、多样化、小众化,而且不断变化。


从助人者的需求来看。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助人者群体,价值观高度多元化,而且参与慈善的积极性很高,自主性很强,行动能力亦很强,并且拥有一定的资源。所以,他们定义的“慈善需求”也表现出高度的多元化,也具有个性化、小众化、随时变化的特征。


从民间与政府的分工来看。越是低级需求,刚性和同质性越强,满足此类需求的行动越是具有刚性、普遍、稳定、持续的特征,越是适于由政府予以满足。越是高级需求,弹性和差异性越强,个性化越突出,满足此类需求的行动越是具有弹性、小众、小规模、变动不居的特征,越是适于由非政府主体(个人、群体、慈善组织、企业)予以满足。随着社会的发展,此前未被满足的需求得到满足,越来越多的需求得到满足;越来越多的需求得到刚性的保障,被法律规定,由政府负责,进入公民权利清单;留给社会满足的需求,越来越高级,越来越多样化、小众化、个性化、富有弹性、随时变化,具有越来越鲜明的“后现代特征”。


人类的需求经历了这样一种演变过程:先是被无视、忽视,无人问津,得不到普遍满足被认为是天经地义、很正常、不是问题;然后是被认识,感到应该得到普遍满足,但是仅仅作为“道德诉求”,能满足更好,不能满足也可以接受;再就演变成为必须得到普遍满足的需求,刚性的要求,成为法律规定的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公民权利。


其次,慈善的供给发生了巨变。


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全社会的道德水准提升,利他、助人、责任意识普遍提升。人人有慈善意识,各个部门也都有慈善意识。其结果就是慈善的行动主体剧增,一方面,人人参与慈善。普通人除了给慈善组织捐款、捐物、做志愿者,还可以发现问题、设计解决方案、筹集资源、组织实施。慈善不再是少数人的“职业”,而是成为了大多数人的“业余活动”,成为了个人生活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各部门参与慈善。慈善不再是“慈善组织”、“公益组织”、“非营利组织”的“专利”了。所有部门都在“做公益”,慈善要素进入所有领域。围绕慈善的跨部门合作蔚然成分。此前的部门界限被打破了。行动主体的剧增又带来了“附加结果”——慈善创新能力暴涨,慈善发展日新月异。


另外,从受益方来看,权利意识提升了,能够更积极主动地提出诉求,而且能够直接采取行动解决自己的问题,也就是说,受益者成为了自助者。


4.2 技术变量的作用


科技革命,尤其是“互联网革命”,给慈善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


互联网的本质就是“连接”。强大的“连接”能力使得所有的人、事、物都能被瞬间触及,便捷、高效而且成本低廉。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真正的“公共基础设施”,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可以自由使用,由此产生了广泛的“互联网+”。互联网可以“+”任何东西。慈善的各个环节——确定需求、资源动员,集体行动的组织协调,线上与线下的互动,资源提供者、传递者、受益者之间的各种资源的传递,由于互联网的存在,门槛降低了,成本降低了,效率提高了。


互联网降低了通讯成本和门槛。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使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打破了权力和金钱对大众传媒的垄断,带来了信息传播的自由化和民主化。普通个人不再是信息的被动获取者,而是信息的生产和发送者。互联网不但促进了单向的信息传播,也促进了人与人之间双向的信息交流。在此基础上,实体世界里的人与人的互动更加便捷。现在只要拥有一台电脑或者一部智能手机,任何人都可以接入互联网。无线网络的发展使得人们可以随时随地上网。智能手机的发展使其进入了“移动互联时代”。


作为一项集体行动,有效的慈善需要“共识”。慈善首先需要建立关于“需求”的共识。建立需求共识需要发现客观存在的问题,再从众多的问题中筛选出要着手解决的问题。这都需要大量而频繁的信息交流。慈善需要有人来做,要有一个合格的团队,也就是说需要“聚人”。而“聚人”也需要大量而频繁的信息交流。只有人还不够,慈善还需要“筹款”。筹款需要向筹款对象发送信息,说服筹款对象使之同意捐款,同意捐款的人要把钱付给筹款者,筹款者还要给捐款者提供收据。这里不仅需要传递和交换信息,还需要传递货币和单据。有了目标,有了行动主体,有了所需的资源,还要有解决问题的方案,还要有方案的有效实施。项目设计及实施同样需要大量而频繁的信息交流。互联网帮助行动主体有效地克服了各种自然和人为的障碍,大幅度降低了信息传递成本,也大幅度降低了货币传递的成本(通过银行卡、移动支付)和单据传递的成本(通过电子单据),从而大幅度降低了慈善的成本。


互联网还引起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组织革命”。确定需求、聚人、筹款和实施项目都需要“组织”(动词),而“组织”(动词)离不开“组织”(名词)。互联网打破了自然和人为的限制,使个体的力量得到前所未有的增长,组织方式和行动方式发生了巨变,集体行动广泛地发生,并深远地影响了人们的理念和思维方式。


互联网改变了实体组织的运行逻辑和组织结构。互联网的运用大幅度降低了组织内部的沟通成本,管理幅度增大,层级减少,组织趋于扁平化;同时,网络型协作更加普及,决策方式也更加分散,参与性更强。比改造实体组织更伟大的变革是创造虚拟组织。社交软件的出现是发生在互联网上的又一场伟大的组织革命。Facebook、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其本质是形式化的、通用的、开放的、人人可用的、触手可及的、简单的、免费的“组织”。它们是“组织的平台”。拥有一个自己的“组织”(名词),自发地“组织起来”(动词),不再是困难的事情,成本高昂的事情,难以企及的事情,而是简单的事情,廉价的事情,轻松愉快的事情。权力和金钱有效地垄断“组织”这种最重要的“资源”的时代结束了。互联网帮助人们实现了“自由结社的权利”。


在现代慈善中,实体组织是最主要的行动主体。实体组织较之个人更为强大,能够完成许多个人无法完成的任务。但是,获得这种优势是有代价的。实体组织需要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水电采暖费用、人员费用、纳税等,还要到政府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监管。所以,成立并运营一个实体组织的门槛是很高的,普通人根本无法承受。因此,在现代慈善中,个人只能扮演捐赠者或志愿者的角色,以给实体慈善组织捐款、捐物、无偿贡献时间的方式参与慈善,而不能承担发现问题、确定需求、设计解决方案、动员资源、组织实施的职能。然而,互联网改变了这一切。


在现代慈善中,组织规模越大,组织实力就越强。后工业社会中,出现了大量的、多样化的、个性化的需求,只有“灵活”的组织才能适应这种环境。与大型组织相比,小规模组织往往更加灵活。因此,在后工业社会与互联网叠加的时代,大组织相对于小组织的优势下降了。


在现代慈善中,实体组织是“慈善组织化”的唯一载体。后工业社会与互联网叠加改变了这种局面。在后现代慈善中,个人可以出于兴趣和爱好,借助互联网快速找到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并发起集体行动。人们也可以借助互联网建立虚拟组织,从寻找组织成员到实施集体行动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完成。借助互联网产生的组织(既是名词又是动词),自发、自主、分散,可以快速聚集,可以随环境变化而瞬间解散,也可以根据需要持续地生存下去。这样一来,个人或人们可以不再依赖于庞大的实体组织,不再需要跨越高不可攀的门槛,不再需要支付常人或小群体无力支付的成本,不再需要得到政府管理者的首肯,而是借助互联网自主地组织起来,酝酿、发起、实施并完成集体行动。可以说,互联网及虚拟组织,解除了个人对实体组织的依赖,个人不依靠实体组织也可以高效率地组织集体行动。


互联网使个人成为积极的“主角”,而不仅仅是消极的“配角”。依托互联网强大的“连接”功能,个人可以自主地发现问题,设计解决方案,向社会广而告之,募集各种资源,并组织实施。这就是后现代慈善中行动主体的“个体化”或“去组织化”。随之而来的,一方面是慈善的“业余化”、“兼业化”、“普遍化”;从另一方面看也就是“去职业化”、“去专业化”。


在现代慈善中,专业慈善组织是唯一的、合法的“中介”。互联网打破了这种局面。借助互联网,助人者可以“越过”专业慈善组织与受助者“直接对接”;而受助者可以直接向社会求助,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不再求助于各种“中介”。这就是互联网的“去中介化”效应。


综上所述,互联网改变了慈善领域中的权力分配格局:大组织相对于小组织的优势下降了;实体组织相对于虚拟组织的优势下降了;组织相对于个人的优势下降了;助人者相对于受助者的优势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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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慈善暨超慈善形成机制


4.3 后现代慈善诞生


“比较”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认识方法。


社会变量与技术变量各显神通,且相互激励,造就了后现代慈善。与此前的自有慈善模式相比,后现代慈善自有“独特之处”:


其一,价值观。后现代慈善拒绝宏大叙事,反权威,反主流化。后现代慈善的价值观高度多元化,且不断变化,而且这种变化含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当然,后现代慈善不是不讲道德,而是反对唯一的、统一的道德,主张多种道德诉求共存的正当性。


其二,行动主体。属于后现代慈善的行动主体是个体、小团体、虚拟组织、网络型组织、非专业慈善组织。与现代慈善相比呈现出鲜明的去组织化、去专业化的色彩。后现代慈善的“主导势力”是中产阶级,而不是现代慈善中的大捐方、大慈善机构、行业大佬、有话语权的学者和各类“明星”。


其三,组织形式。从微观层面来看,小型化、非正式、虚拟性、模糊性、流动性、扁平型、网络型、平台型,构成了后现代慈善的组织形式的“特征集合”。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实体科层制组织是现代慈善的唯一的、合法的组织形式。从宏观层面来看,现代慈善的分工和部门化逻辑被打破了,渗透与融合无所不在,各类边界模糊化,慈善弥散化。在后现代慈善中,分工、界线、等级体系、权力结构、演变趋势不再是清晰、稳定、可预见的了。


其四,项目及其运作方式。后现代慈善主要回应高级需求,其特征为弹性大、个性化、小众化、多样化、变化快。相应地,后现代慈善反对单一化、标准化、普遍化、大规模的项目设计原则,对项目的确定性、稳定性、持久性亦不以为然。作为中产阶级的慈善,后现代慈善既张扬个性,又主张平等,既反对千篇一律、苍白平庸,又反对精英主义、父爱主义。后现代慈善的项目运作方式亦具有突出的特征,一是去中介化,助人者与受助者直接对接;二是广泛的跨界合作,核心竞争力理论、战略联盟理论、“长板原理”得到广泛运用;三是平台战略大行其道,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的各类平台占据枢纽位置,发挥着协调与整合功能;四是行为边界“模糊化”,如公益营销、社会企业、影响力投资的行为目的、主体身份、治理结构均含混不清,亦此亦彼的杂乱混淆取代了非此即彼的明确清晰。


其五,治理。现代慈善基于实体组织和实体空间行为建立了一整套治理模式。在后现代慈善中,这套治理模式的有效性大打折扣,有的“部件”甚至彻底失灵了。


由上述“独特之处”可知:其一,后现代慈善是对以往慈善的价值观、行动主体、组织形式、运作方式、各种分工与边界的全面的超越。其二,后现代慈善不是过去的平滑的延续,不是单纯的连续的量变的积累,而是发生了质变。在后现代慈善与现代慈善之间存在一个不可抹杀、不可逾越的“断裂”!


第二次世界大战将工业文明的优势与弊端集中地展现在世人面前。这场人类浩劫宣告了工业文明黄金时代的终结。20世纪60、70年代,西方世界的年青一代,主要是学生和艺术家,掀起了声势浩大、轰轰烈烈的“反叛运动”。与此同时,信息文明登上人类历史舞台,渐渐后来居上,成为大戏剧的主角。20世纪中叶以后,所谓“后工业社会”、“高技术社会”、“信息社会”、“富裕社会”、“后现代社会”开始形成,后现代慈善模式亦开始在其中孕育,逐步成长,并将自己显示在世人面前。由此可见,尽管“后现代慈善”在中国尚属“新现象”,但是从世界范围来看,它绝不是眼下、瞬间产生的现象,而是一个过程,更是一种趋势。就世界慈善而言,后现代慈善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半个多世纪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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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自有慈善模式比较


五、超慈善


所谓“超慈善”指一种“总体慈善形态”,它由前现代慈善、现代慈善、后现代慈善三种“自有慈善模式”叠加而成。本文的描述与分析表明,当今中国的总体慈善形态即属于“超慈善”。


后现代慈善的兴起并不意味着原有的自有慈善模式的消亡。前现代慈善和现代慈善仍然存在,只不过发生了适应性改变。在互联网的影响下,前现代慈善焕发了新的活力,个体化的慈善、非正式组织的慈善、去中介化的慈善(如轻松筹的个人大病救助平台)大行其道。现代慈善组织亦积极回应新的机遇,改造组织形式,开发新的需求,运用新的工具,如爱佑基金会实施加盟战略,在“99公益日”为加盟伙伴提供非定向配捐。后现代慈善生气勃勃,一大批企业跨界参与慈善,而且做得风生水起,大有喧宾夺主之势,如腾讯公益基金会的“为村”和“99公益日”。跨界合作如火如荼,如扶贫基金会与IT企业合作将区块链技术引入公益项目之中(顶梁柱项目),其“善品公社项目”则与苏宁、京东、天猫等开展合作。融合也日益深化,社会企业、共益企业、影响力投资声势夺人。


超慈善已经出现,超慈善仍在发展之中。在中国,现代慈善起步较晚,充其量只有三十几年的历史,尚未发育成熟。前现代慈善亦处于恢复之中。不成熟的老模式,在发展的同时还要适应新的环境。后现代慈善方兴未艾,势不可挡,与老模式争锋,同时也在有力地改造老模式。目前,三种自有慈善模式并存,并且均处于发展之中,呈现出重叠发展,叠加创新的局面。慈善世界因而更加丰富,更加厚实,更加有力,也更加庞杂,更加动荡,更加迷茫,但是生机与活力也就蕴藏其中,各种可能性呼之欲出。


超慈善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前所未有,未来不可预知。挑战也前所未有,我们熟悉的旧世界有可能被撕裂或者干脆被摧毁,取而代之的却未必是一个令我们满意的新世界。如何抓住慈善发展的新机遇?如何控制后现代慈善的破坏性潜力?如何实现三重慈善模式的顺畅叠加?特别是,如何保障慈善的本质属性——利他——得到一以贯之的尊重和坚守?慈善将如何进一步发展?慈善将如何改变我们和世界?我们应如何应对这些广泛而深刻的变迁?我们的心态要不要改变?我们的认知要不要改变?在“碎片化”和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如何“立心”与“立命”?要不要有一种主导性的慈善价值观?如果需要,它是什么?


到目前为止,对于上述问题,本人还没有确切的答案。所以,只能以一系列问题结束这篇文章。希望本文对今日中国慈善世界的描述与解读,能够激发更多的人面对现实,严肃思考,并通过思考找到未来的目标与出路。


未来还有一种和谐的慈善世界吗?抑或是我们就不应该继续幻想拥有一个秩序井然的未来慈善世界?无论如何,“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应该是我们始终如一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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