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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
2011年11月26日 作者:孙伟林

尊敬的许嘉璐副委员长、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第三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在北京大学隆重开幕,来自全国非公募基金会的朋友们,再次共聚一堂,讨论和研究非公募基金会的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在这里,我代表民政部向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


非公募基金会作为我国新兴的公益力量和重要的公益组织类型,近几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和长远的进步,截至2010年底,全国登记的基金会2143家,非公募基金会1065家,基本是半壁江山,今年年底,预计全国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数量会超过公募基金会,这些非公募基金会分别是由众多有能力,有爱心、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大学和个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出资设立的,他们类型多样,特色各异,在筹集公益捐赠、动员志愿服务,救助灾害、扶助困难,支持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环保事业、倡导健康的价值观和生活理念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


前两届论坛分别以成长中的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内部治理、信息披露和项目成效为主题,对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前景和管理要求进行了深入讨论,对非公募基金会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本届论坛将中国非公募基金会的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作为主题,很有建设性,当前我国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的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在这一阶段,公益事业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社会问题凸显与公益组织数量不足的矛盾,是社会公益、社会公益意识提升与公益组织在较短发展期尚未形成运作体系的矛盾,是社会服务的多样化与公益组织服务能力单一薄弱的矛盾。


基金会应当从时代背景和社会需要出发,进一步明确使命[m1] ,积极的履行社会责任,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基金会应当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站在推动整个公益事业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高度,积极的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公益事业发展的理论方法、管理模式和项目运营模式,更多的关注涉及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的领域,使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紧密衔接,相互补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m2] 


希望各位借这次论坛召开之际,充分交流发展过程中积累的有益经验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把握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机遇,发展自身、服务社会。


朋友们,中国现代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各类公益组织不懈的努力,需要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社会舆论的引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社会组织和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政府部门,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包括非公募基金会在内的各类公益组织的发展,一方面我们要有实际行动大力扶持和发展,我们将通过改善登记管理体制,为公益组织进一步防范准入门槛,鼓励其增长,其中非公募基金会仍将是我们鼓励的重点。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引导公益组织进入更多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发展领域,带头并推动政府部门反映职能。我们将继续为公益组织争取更多的税收优惠和其他的优惠政策,激发公益组织的活力,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


另一方面,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公益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政府监管、公众监督、内部治理和行业自律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首先我们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公益组织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规范公益组织的捐赠接收管理使用行为、保值增值行为、与盈利机构合作等行为,目前我们正在起草这方面规范化的文件。同时,我们将强化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能,加强日常监督、年度检查、登记评估和税收优惠资格审查等现有的监管手段,特别是我们要继续推动社会对公益组织的监督,继续推行信息公开、抓好现有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


我们也结合非公募基金会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鼓励扶持和监督管理政策,继续推动非公募基金会发挥在动员社会资源、创新公益服务方面的优势,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把非公募基金会推进得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m1]

 [m2]基金会应正确理解使命,引起社会问题的关注度从而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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